离婚诉讼,有结婚证,当事人属于原告,2017年8月30号已经开过一次庭,现在当事人再次起诉,现在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当事人不想调解,想直接请求法院开庭,离婚原因是男方在外和别的女人同居,当事人和男方之间有一个6个月的孩子,当事人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并让男方支付抚养费。当事人现在在临沂市,当事人有律师,但是对律师很不满意,想换律师,望尽快联系当事人,律师费用面议。案件受理法院为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5-08-02 19:43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正在处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且你希望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你需要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 首先,你可以考虑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你解决任何可能遇到的问题。此外,你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来达成协议。 关于更换律师的问题,这需要由你自己决定。建议你与新的律师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服务范围、收费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同时,你也应该考虑寻找多个律师的意见,以便做出最好的选择。 最后,记得保持冷静,理性对待这个过程。祝你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