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我购买的二手房,正在不动产办手续,原来的房证上边“房屋坐落”栏里的数字0204-17-133-312是什么意思?我把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拿回家仔细一看,上面写的房号是312.原来的房证上写的是102.而我的房子确实是102.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上为什么会这样写?感谢律师解答,谢谢!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咨询的问题与房产交易有关。在房产交易中,"房屋坐落"通常是指房屋的具体位置信息。如果您购买的二手房的原产权人持有原产权证书,并且该证书上的"房屋坐落"部分标注了房屋的位置信息,那么这个标注的号码就是指房屋的实际地址。 对于您提到的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它是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记录和确认房地产权属转移或变更的情况。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上写着房号为312,那么这可能意味着该房源是在312号房内进行的不动产登记。由于您提供的信息表明您所购房屋的房号是102,因此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上将房号标为312。 请注意,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中的房号应与您实际拥有的房产一致。如果您对上述解释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以便进一步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