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段婚姻捆绑我几年了2012年登记结婚我们一直分居他在广东打工我在柳州。在这几年连过彩礼一起拿他10万这样。现在我想离婚他叫我还10万给他。我们两年不见面了。我想问我去起诉离婚用还钱给他吗?我们没有小孩没有房子没有共同财产。像这种情况要起诉多少次才能离婚得用还多少钱给他。
2025-02-06 18:4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应当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主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另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同意离婚并就债务进行协商,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债务。具体而言,您需要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并且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确实为你们共同所有或由你们共同使用。同时,您还需要计算出实际的借款金额以及利息等费用,以确定最终需要偿还的具体数额。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中,您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但是,具体的分割标准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决定。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