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一年,己经3年没给过孩子生活费,现在丈夫提出离婚,说等离了婚后每个月出500元抚养费,这个要求不合理,因为这3年他不出孩子生活费,我靠娘家接济,现在拿给孩子的生活费来要挟离婚
2024-11-02 15:52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因经济原因导致孩子生活费用不足,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如调整孩子的支出比例或共同寻找收入来源。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提出要求对方支付额外的抚养费,并且以不给付为威胁,这是违反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和您的孩子。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