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孝感董永路的一起事故,追尾。交察说对方付全责,到最后交警一大队察官肖大勇给定了主次责。察官定责全原不考虑事故定责。察官考虑的是对方刚拿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和对方车辆只卖了车子交强险而商业险没有卖就给定了主次责,亲!你们看我该怎么办?
2024-10-18 15:36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并且交警大队确定了双方的责任比例。在责任划分中,交警通常会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的行为、车辆状况、天气条件等。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认为交警的大队长肖某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争议。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程序错误或者偏见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交警的认定结果,确保了解所有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 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尽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分析案件情况。 如果您对交警的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留所有的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以便日后进行申诉或诉讼。 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取得满意的解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