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房东签了意向合约付了五万定金 现在发现一楼是公共场所,所以不想买了定金能退回来吗,我去看房的时候公共场所的窗户关起来
2024-09-12 16:48尊敬的用户,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告知租赁者公共区域,且该区域不对外开放或未提供给其他租户使用,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 在您看房时,如果确实发现了公共场所的窗户没有关好,并且不影响正常使用,请及时与房东沟通确认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房东的行为导致无法正常居住,您可以考虑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的证据,如照片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