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由于与被告不在一个地方,不得不请律师代理,官司已经打完了,但是钱还没拿到,现在要走强制执行,第一次跟律师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也没有说明强制执行是要另收费的,所以我可以说是第一次钱没拿到自己还出了钱,所以这次我要求了风险代理,但是不知道这份合同有没有问题 这份合同是不是达到了我的要求,保证【拿到对方还的钱之后再给律师费】,因为不想赔了夫人又折兵,合同有没有产生其他费用?里面提到赔款直接打入律师账户,由律师扣除律师费再打给我?我可以要求不这么写吧?到底怎么写才对我最有利 我自己看了之后感觉好几条都不合理,显得我十分被动,应该怎么改动才合理
2025-01-22 16:16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风险代理和律师费支付的部分。如果合同中存在任何不明确或不公正之处,及时提出异议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首次合作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双方会就服务范围、收费标准、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详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避免对这些关键点含糊不清或者遗漏重要信息。例如,您可以明确指出。 -风险代理的具体范围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风险承担、收益分配机制等。 -律师费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时间表。 -对于律师账户中的款项如何使用的规定,以及是否需要事先征得您的同意。 -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提前终止合同的后果及赔偿方式等。 此外,为了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可以考虑将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对方,并让对方签字确认。这样可以减少未来的纠纷和误解。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务必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他们能够为您提供更详尽且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