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男孩子谈恋爱一个月就他给我买了鞋子香水,给我转账了14000,这些全部都是他自愿给我买的,转账也不是我要的,没有一句索要或者借款的话。因为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的朋友们动不动就威胁我要来我家闹事情,他又每次喝完酒跟我吵架,还打电话骚扰我妈妈,我忍不了提出了分手,他不愿意,一再恳求,我觉得这样的人不能在一起就拒绝了。拒绝后他恼羞成怒,各种威胁我,要弄死我要毁坏我名声什么的。分手后我把他给我买的所有东西还给了他,还给了他4000,我觉得我已经仁至义尽了。现在他拿着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我,请问他能胜诉吗?
8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男朋友并没有要求或请求任何金钱或物品作为条件。相反,他是主动购买礼物并转账给您,并且表示愿意继续交往。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恋爱关系中向另一方提供了财物或其他价值,而对方接受了该财物,那么这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而非借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不应被指控为欠债人。 最后,虽然您的男朋友可能采取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如威胁和骚扰,但这些都是他在感情中表现出的情绪反应,而不是您应负的责任。 因此,即使您的男朋友提出诉讼,也不太可能获胜。如果您确信自己是清白的并且没有犯下违法行为,建议您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