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感情破裂 想离婚 男方不同意并且不给孩子抚养费 有结婚证,不同意协议,孩子4岁要抚养权,婚后财产13万,无共同债务,双方打过架有报警,已经分居1年,对方居住在上海松江区,愿意支付律师费。
2024-06-22 12:2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婚姻感情确实破裂且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离婚。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在诉讼中,您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考虑到孩子年幼且您有抚养孩子的意愿和能力,法院通常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您。 关于抚养费问题,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您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 至于婚后财产分割,您可以要求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分割。由于您提到无共同债务,这将简化财产分割的程序。 关于双方曾有过肢体冲突并报警的情况,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证明婚姻关系的破裂以及可能存在的家庭暴力问题,这可能对您争取抚养权和离婚判决有利。 最后,由于对方居住在上海松江区,您需要选择在该地区有执业资格的律师来代理您的案件,并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在律师的协助下,您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