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夫妻离婚的时候男方欠债一百多万,没要女方承担,离婚协议写了给女方十万,现在因为男方无力偿还,女方起诉,男方如何回应
2024-10-25 13:10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债务的产生,并且该债务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通常情况下另一方不需对这部分债务负责。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确实无法偿还其债务,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为非个人债务(即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债务),从而避免妻子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此外,如果女方起诉要求男方赔偿,男方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主张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或者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同时,也可以寻求通过和解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建议男方及其代理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应当仔细考虑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