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公于去年8月份在工地干活,不慎从负二摔倒负三层,导致右脚脚踝骨骨折,大腿根根部骨折!大腿根部轻微,现已基本痊愈,右脚脚踝骨至今走路都痛,还无法正常生活工作,还是一跛一跛的!发生这个事情该工地老板只是付了大部分医药费,至今调解都爱搭不理,说只给一万块!这种情况该怎么和他谈解决,我们该得到多少的合理补偿呢
2024-10-15 02:2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您可以直接与雇主联系,说明您的诉求,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书、治疗记录等。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 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果上述方法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通过诉讼程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同时,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犯,请务必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