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5年6月13日,我们乡为筹办工业园区,计划在我村向村民征地100亩,卖给开工厂的,每亩5万元,国家补贴3万3,我买了40亩地,共交乡政府200万元,没想到,等了2年了,批了37亩多地,土地局要350万元公开竟拍,我怎么办
2024-09-02 07:40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用途,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因此,你购买的土地属于违法建筑。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在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中,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则你可以依法要求撤销该合同。 最后,如果你认为土地局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