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西方向的路上,两侧为非机动车道,我在南侧非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靠右推着电动车行走,发现前方有两辆由西向东并行的电动车后,我停下让行后,两辆电动车后面的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强行超越两辆电动车时,撞上我的电动车,后又撞向两辆电动车,导致两辆电动车人员受伤,我的电动车受损。他的摩托车无牌无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交警说我逆行。我想问问我有责任吗,责任大吗?
2024-09-30 02:50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当遵循右侧通行的原则。因此,您在非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行驶是违反了该原则的行为。 其次,由于您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您可能需要对对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再次,关于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这取决于您当时的行为是否符合交通规则,并且是否给他人带来了实际的危害。如果您的行为与交通规则不符,并且确实导致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那么您可能会被认为有责任。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责任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