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月水坪镇党委派驻村干部与大石门村干部以欺骗村民的手段,借建广场、三爷庙旅游景点为由实际是搞房地产,明码价征收村民的承包水田3万元/亩,在征收过程中,暗箱操作,特别不平民愤以下四点咨询一下是否属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征地标准多样化,丁字户水田一亩补十多万元,有补3万元/亩另低价搭房一套233.48/m2,有给承包户好处费3万元保密不宣等,二是官商勾结,集体11亩水田无偿给开发商建房,三是老实百姓的水田只有3万元/亩目前和今后无法生活政府该负什么责任?四是,所征收的水田没有办理农转非,村民承包合同未到期骗村民鉴字是否属侵权行为?村民多次上访被政府拦截,还有很多事实不便详介。等待面叙。以上请求解答,深表谢意!
2024-10-30 12:49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利益分配、农民权益保护等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的所述情况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关于征地标准的多样性和补偿方式,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合理。如果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或欺骗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官商勾结的情况,需要通过公正透明的方式解决,避免损害到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 再次,关于农民权益保护,政府应当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如土地承包权、收益权等,并且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最后,关于农民签订的承包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不得侵害农民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法律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