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三年多了,有个男孩,今年八岁一直我带,老公在监狱,他家现在征迁,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在一起自己盖了房子,离婚没说什么,我想问有没有我的份,房子那会没办房产证,现在他哥经手办到他的名下了,我想问如果不复婚孩子的份我能拿到吗?我老公让现在复婚,我想复婚我能全部拿到吗
2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离婚后,如果原夫妻双方没有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或者协议无法执行的,法院将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原夫妻双方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应当被尊重。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财产存在其他来源,比如赠与等,可能会导致财产份额重新分配。 关于房产,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属于共同财产,则应按法定继承或协商一致的原则来确定其归属权。 在离婚后,如果孩子随一方抚养,另一方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抚育费,用于支持子女的生活和教育。 关于您提到的房子的问题,由于您没有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因此无法做出具体的判断。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考虑到您目前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