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北京租了间单间,签合同的时候是看了房的,但是因为是第一次租房,我不知道这叫隔断房,便签了三个月的合同。现在租了一个月了。签的时候合同没有仔细看,现在才发现如果要搬走的话要付两个月的违约金,但是这些条款没有标注,签约的时候也没有提示我,请问我如果现在搬走的话,是不是要付违约金呢?

2019-07-04 17:2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合同上如果没有明确标注则不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2019-07-04 17:20:0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989今日律师解答 44176

相关推荐
一铺两租算合同诈骗吗 1回答
你好,我现在已经结婚了,我父母在给我买房,写我的名字,属于夫妻财产共同财产吗? 1回答
你好,请问咨询个问题怎么收费的,谢谢 1回答
没离婚,买房子了公证以后离婚了一方可以要房子吗 1回答
罚金没交可以考驾照吗 1回答
行政非诉案裁定可以立即生效吗 1回答
店面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1回答
合同签署后,房东无辜要房怎样维护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之前在济南天桥区办过暂住证,已经过期有好几年了,现在想在济南其它区重新办暂住证的话,因为着急用,最快几天能发证 1回答
故意致死十年令树可有刑责 1回答
公司找我签了一份一式两份没盖章的协议,两天没有返还,索要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样合法吗?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1回答
收条上只有公章生效吗? 1回答
请问我公司这种合同是否有效,未填写公司法人及公司地址,也没有员工需要填写的个人信息:住址等 1回答
子女离婚析产证上能写上父母的名字吗 1回答
田里或者沟里下地笼违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