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合作伙伴工作期间,我把个人设备交给她保管,然后她就把设备放到了工作区域附近,但是我当时没注意到设备放的位置,后来离开工作区没带走,她忘记拿就丢了,这个责任算谁的!如果索要赔偿成立嘛?
16天前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个人物品被他人非法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其返还。在你的情况下,由于你的设备是在合作过程中由对方保管的,并且未及时取回,因此应当由该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是否可以向第三方索要赔偿,这需要具体分析案件情况。如果第三方(即丢失设备的人)确实存在过失行为导致了设备的丢失,那么你可以要求他们进行赔偿。但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第三方有过错或疏忽大意,或者第三方的行为与设备的丢失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那么你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先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以减少时间和成本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