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女儿肾病综合征,朋友介绍下去邢台应该是家庭住户那里看病,给开了七天的自制的药,吃过他的药第四顿时,小孩身体不舒服到县医院没有接诊让直接转到开封儿童医院,医院以肾病综合征,休克,中毒收治到重症监护室,5天转到普通病房,我们转到普通病房以后,要求出院去郑大一附院治疗,当天我们办理了开封儿童医院的出院手续,当天住院到郑大医院肾病科,三天后儿童突然意识不清又转到重症监护室,住了有4天医生告知我们,肾衰竭,呼吸衰竭,肺部感染等多重疾病,病情没有治愈的可能性,我们出院,在家里给小孩维持生命17天后去世,现在想告邢台给我们开药的那个人,他应该是非法行医!
17天前很抱歉听到您女儿的情况。关于您的案件,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联系,了解您女儿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医疗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事。 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报告、治疗计划、医疗费用单据等。此外,如果您认为被告存在违法行为,例如非法行医或提供虚假信息,您可以向当地执法机构举报。 请记住,及时采取措施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关键。希望您的女儿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并获得公正的待遇。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