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对方未婚生子,现在对方已经结婚,对方近期不再支付孩子抚养费,现在联系不到人,只有手机号和工作地址,孩子七岁,经常居住地以及户籍地都是在大连,对方有房车大概200万左右,诉求: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想委托大连律师代理案件。
2026-03-30 09:5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婚未育的非亲生子女,其父母应当共同承担抚养义务。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当地生活水平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您也可以尝试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对方,如发送信件或邮件,或者直接前往对方的工作地点进行面对面沟通。如果对方仍然无法取得联系,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并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