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我继承父亲的房子,并且一直住着这套房子,需要妹妹来签字弃权房产,妹妹在小时候就已经过继出去了,妹妹早就已经改姓氏了。现在妹妹拿签字的事情要挟我,让我再给她一万五的抚恤金,不然不给我签字过户。之前已经给了妹妹3万元,现在妹妹还要一万五,我又在要挟之下给了五千。遗嘱上写的给妹妹一万以上。我现在想打官司,要回多给的钱,并且把房子判给我 有证人 去年给的3万
13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不得撤销或变更。因此,即使遗嘱中明确提到给予妹妹一笔钱,也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 其次,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财产纠纷,通常情况下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由于涉及遗嘱继承的问题,建议您先考虑是否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为了确保您的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