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老宅拆迁,几个兄弟分割好后,各自签了拆迁协议,我家的协议书上乙方(被征收人)写的是使用人:王燕华(已故)郑乐。王燕华是我母亲,郑乐是我本人。这样以后我兄弟可以要求分割这份吗?
2024-09-30 02:5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母亲和父亲在拆迁时存在继承关系,并且该继承关系明确地体现在拆迁协议中,那么您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请求分割拆迁补偿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提到的“使用人”可能指的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而非法定继承人,因此需要进一步确认使用人的身份。 此外,即使使用人不是您的母亲或父亲,他们也可以作为共同所有人享有部分或者全部拆迁补偿款的权利。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共有财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份额没有得到合理分配,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尽可能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建议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加准确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