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租方只租半年就要求退房,押金和违约金的问题:我不想退押金,还想要1000元违约金合法吗?
2025-03-14 13:4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终止合同,则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您不想退还押金,但是希望收取违约金,那么您需要在租赁期间遵守合同约定的条件,并且在租赁期结束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如果在租赁期内违反了合同约定,比如未按时缴纳租金或者损坏房屋设施等,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补偿。然而,具体金额应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而不是简单地提出1000元的要求。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