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和儿子2010年为农村户口已迁入我本人村委,但村里不给分宅基地和红利,我是否可以上诉取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7-21 01:0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妻子和儿子已经成为了农村户籍,并且他们已经在您所在的村委居住了多年,那么他们在该村享有村民的权利,包括获得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等福利待遇。但是,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没有详细说明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有权继承或购买该土地使用权,因此无法确定您是否有权利获得相应的权益。 如果您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然后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与村委会进行协商,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