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合同,合同上班期间为8小时制,每周不超过44个小时,可现每天上9个小时,一周上7天,合计63个小时,已经上了四年多,周六末都没放假,请问我现在想告公司,能告公司么?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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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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