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碧桂园买了一套一手房,样板房主人房是有飘窗的,但是看了这套房子实际是没有飘窗,只有普通的窗子,还没交楼,但做按揭已经放款,供了两个月,还能内部转名或者换单位吗?碧桂园当时那销售是朋友介绍的,签合同的时候没看图纸,有没有飘窗就签了,现在合同说还没备案,合同没到手,但是竟然没有飘窗的房子,合同上应该不会那么笨写有飘窗,然后实际上是没飘窗的房子。当时那销售是说跟样板房一模一样的。现在看到房子,问那销售说当时也不太清楚那户型,忘记跟我说了,这相当于隐瞒实情销售,但是合同上没看有没有飘窗,还能追究责任吗?
2024-07-20 07:08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内部转名或更换单位。如果您的购房意向与实际房源不符,您可以考虑通过内部转名的方式将房屋从原本的开发商转移到新的开发商手中,以避免违约风险。 投诉处理。如果您认为开发商存在欺骗行为,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保护组织进行投诉。他们可能会介入调查并协助解决纠纷。 合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实物,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细节需要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 法律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且双方争议较大,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谨慎行事,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