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5年在黄岛与人发生争执当时她报警了,后经人协商赔她2000也打了条了,现在她又要起诉我,法院已经受理,28号开庭。
2024-06-22 13:0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5年与他人发生争执后,通过协商赔偿对方2000元并有书面协议。现在对方再次起诉,法院已经受理并定于28号开庭。首先,您需要准备当时协商赔偿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您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 在开庭时,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您已经通过协商解决了纠纷,并已经支付了赔偿金。如果对方没有合理的新证据或理由证明您需要再次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律师可以更专业地帮助您准备证据、制定诉讼策略,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如果对方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再次起诉,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