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可是他们说他是一个精神病人,给我造成了轻伤。警察不给立案。我想起诉。
2024-06-22 13:16首先,我理解你遭受了伤害,并且对警察不立案的决定感到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声称是精神病人,你依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使被告是精神病人,如果其行为造成了他人身体伤害,并且其行为时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那么他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被告在行为时确实无法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他可能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民事责任依然存在,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因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同时,你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决定进行复议或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决定进行法律监督。 在准备诉讼时,建议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伤情鉴定报告、目击者证言等,这些都将有助于你在法庭上证明你的主张。如果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