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朋友问他人借了30万,我做的担保,然后那朋友跑了,借钱的人找我还钱,但我朋友说借钱人是高利贷,每月利息就3万,打款记录查到有打给对方7万,但现在借款人起诉我们两人,要求我还款30万,这个属于什么性质?就当我朋友打给借款人的这7万是还的本金,现在借款人还要求我还款30万,他这种行为能定为敲诈吗?
4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借款人在起诉中要求还款30万元,并且声称借款人为“高利贷”,每月利息为3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合同中的利率明显高于法律规定(通常不超过年利率24%),那么借款人的主张可能成立。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借款人的主张不正确或者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重新评估借款合同条款。审查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机制。 证据收集。收集与借款有关的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可以作为证明借款合同真实性的依据。 寻求法律意见。聘请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协商解决。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例如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或减少利息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进行分析和决策。在任何涉及法律事务的情况下,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