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 2015年打的 2015年12月31 日 本金19200元 还了500元 21000元
2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您的描述,您于2015年12月31日与他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9200元,并在还款时支付了500元。此后,您未再偿还剩余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 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还款义务,但对方仍然拒绝还款,建议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事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