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30岁的女性,是一个第三者我和他在一起六年,2年之后为他做了一个孩子,前段时间意外发现怀孕是宫外孕做了手术切除了右侧输卵管,在手术4天以后我发现了他有其它女人,我们现在要分手他不给我任何赔偿我能有什么理由获取赔偿呢
2021-05-08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