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商丘市副市长,在河南商丘,买了一块地,领导出了80%(300万),我出了20%的钱,土地证在我的名下,后来领导说急用钱,就把土地证做了抵押,拿了500万元,这500万元打给领导司机户下,现在理财公司找我还钱。并且我在这期间还自己以私人的名义借给他朋友50万元也没还。这些借款和贷款我都是有相关证据的。我找郑州律师帮我起诉,律师费和差旅费我跟律师当面谈。
2024-06-23 16:10您的情况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共有、借款以及抵押等多个法律问题。首先,您与副市长共同购买土地,并以您的名义持有土地证,这表明您拥有土地的法定所有权。然而,副市长出资80%,您出资20%,这可能构成一种共有关系,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土地被抵押并贷款500万元,款项打入领导司机账户,这可能涉及贷款的不当使用和资金流向问题。您需要证明这笔款项的流向和用途,以确定责任归属。 再者,您私人名义借款给副市长朋友50万元,如果未还,您有权追索债务。 在起诉前,您需要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土地购买合同、出资证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款项流向证明等。同时,您需要与律师详细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诉讼策略、可能的法律风险和费用等。 关于律师费用和差旅费,通常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以及可能的诉讼结果来确定费用。您可以与律师协商,看是否能够根据案件的进展和结果来调整费用。 最后,请注意,法律诉讼是一个复杂且耗时的过程,您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并保持与律师的密切沟通,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