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 我在2017年元月到一家培训机构面试,面试通过后负责人说,试用期2个月,工资3800元,转正后6000元。2017.1.17签合同时,我跟人事专员要求把工资写到合同里,他们以“薪资是公司的机密”为由拒绝了。合同约定2017.3.31转正。公司是每个月2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 5月中旬,我第一次询问转正工资时,被告知在研究中;第二次询问时,被告知我的工作没有达到要求,仍然按照3800发工资;第三次询问时,被告知我的工资跟绩效挂钩,公司没有利润,所以只按照底薪3800发工资。 公司一直不告诉我薪资构成和绩效考核标准,现在以工作没做好为由不履行承诺。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2021-07-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