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结婚3年,期间发现一次有人跟她聊的很暧昧,就是想着方法让她离开我,自从这次事情以后,她就再也没让我碰过她的手机,也就在结婚两年的时候,她说要跟我离婚,当时我们不在一块上班,经过家里人的调解,这事也就没再说什么。但是没过多久我无意间发现了她跟一个男的合照,就是拉着手,挽着胳膊,当时我非常气愤,既然离婚的事都过去了,我也就没在提,就在今年,她跟我一块来北京,不在一个厂,也没住一块,但也离得不远,过了三个月,我发现她出轨了,我也没找她麻烦,然后就是离婚。问题是协议书上写的她每个月承担1000元孩子的抚养费,现在突然不给了,我该怎么办?
2017-11-03 18:03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