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问题是这样的,我今年25岁,性别男。我曾在17岁的时候被判过寻衅滋事罪,判了1个月,在看守所一个月然后出来的。事件起因是因为几个朋友一起在车上,一共两个车,然后砸了保险公司的玻璃,但我并没有动手也没有参与,监控上根本也没有我,但进了派出所,警察开始严刑逼供,打我,并强行按了画押,我就这样被扔进了看守所。但当时的情况我是根本没有参与,属于纯粹的冤枉。我现在在社会上遇见很多问题,和阻碍,就因为那件我根本没有参与的小事,我如果真做了也行,可是我根本都没有参与,就被严刑逼供然后定罪,我家里也没什么条件,在当时全家人都没有办法。所以我想咨询您,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解决,能否申诉。
22天前关于您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挑战。首先,您已经遭受了一次刑事处罚,这可能会对您未来的生活产生影响。其次,您的案件可能已经被列为历史案件,这意味着即使您提出申诉,法院也可能不会重新审判或撤销判决。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参与犯罪行为并且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寻求法律援助。寻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提出申诉。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诉书,详细说明您的观点和证据,要求重新审查案件。 联系法律机构。可以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非营利组织,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免费的帮助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采取何种行动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