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离了婚的女人,认识了一个没有离婚的男的,在他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给我买了一套房和一个车位,现在我们两个分手了,男的想收回去这套房子,请问他能收回去吗?房子是按揭的,按揭款有一部分是现金,车位是全款,房子的按揭款是每个月他打到我的银行卡上,我再转到还房贷的卡上,请问这个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是认定这个钱是男的还的,还是我自己还的!
11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这套房产是通过银行贷款购买的,并且每月的按揭款项是由男方支付并转入您的银行卡中,然后由您再将这笔款项转账给用于还贷的账户,那么这实际上就是双方共同还款的行为。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套房产应该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产是按揭贷款购买的,但如果您与前夫已经离婚,而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意味着无论房屋是否以贷款方式购买,该房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便您有义务偿还按揭贷款,也必须考虑这一点。 关于车位的问题,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通常情况下也是夫妻共同所有。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合同条款和其他相关证据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