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一个人嘴贱,后来我忍不住踢了他一脚屁股,后来他报警了,去了医院拍了片没有事,我给了300医药费,他爸要我再给1000,后来我给了,根据国家法律,我是不是可以不用给。
2025-05-05 17:44首先,您的行为虽然不道德,但并不构成犯罪。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您已经支付了医药费,并且对方的父亲也同意接受赔偿。因此,您可以不再支付额外的款项。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重要的是尊重法律和道德准则,避免采取可能导致纠纷升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