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女方起诉离婚,起诉书上面没有男方的电话号码,只有家庭住址,法院也收取诉讼费用,后来法官给女方打电话了,说没有男方的电话号码不能受理,我想咨询一下您没有男方电话号码法院真的不能受理吗?
2024-10-26 18:04你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需要与被告取得联系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送达。例如,可以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送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原告没有被告的电话号码,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送达。 此外,对于是否能受理案件,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案件的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等。如果你有具体的问题或疑虑,建议你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