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武冈市客运处罚中心以涉嫌我非法营运扣压了我的面包车。至今未做行政处罚结果。明显超过扣压期限。请问,超时后做出的行政处罚书,还有效吗?
22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决定; 制作现场笔录。 如果您的车辆被扣押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一般为6个月),并且该期限内没有作出任何行政处罚决定,则该行政处罚文书可能无效。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