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您一下,我是房主,房子出租12月底到期,但是租户21号就走,我们也做好交接手续了,就是还差一部分钱没汇给她,我就是想问我把尾款等到月底给她可以吗?
2025-04-07 21:17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和承租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义务和权利关系。如果您认为您已经完成了所有的租赁手续并得到了必要的财务结算,您可以考虑将剩余的租金等款项留在出租人的账户中,直到下一次续租或结束租赁。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等待到下个月的月末来收取尾款可能取决于双方之间的约定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通常来说,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何时支付尾款,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在租赁期满时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因此,建议您与租户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意愿,并确认是否有其他协议规定。 同时,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书面证据(如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日后处理任何争议。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