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在2005年外嫁到邻村,当时户口未迁出,也未在邻村获得土地,2010年,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共计征收款30万元,吴女士得知后,想要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可是家里的父母告知你已经结婚,嫁出去了,没有你的份额。
2018-03-05 15:49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发包方剥夺、侵害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侵权行为,要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妇女就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权依法提起诉讼,其诉讼权利和义务同男子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