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和十几个农民伙伴组在一起给人家在山上砍伐搬运木头挣苦力钱为生的,大家让我为代表去联系业务和管理安排工作,结算帐务的事情。由于联系业务和电话通知伙伴会产生费用。所以我在大家的共同钱财中抽取一点钱(数目伙伴们都知道的)来作为我的管理工资。剩下的钱都是我们大家共同平均分配的,我也是和伙伴一起出工做事的。在一次给人家在简伐杉木中(杉木每吨170元,含油锯工锯树每吨20元)。油锯工锯树时,树倒下砸断我其中一个伙伴的锁骨(经医院拍片确定)。油锯工也是经常和我们在一起的。但他的工资却是独自计件的,属于多劳多得,不和我们共同分配的。请问在这件事情上,我作为代表,油锯工和雇主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2025-08-06 01:57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您作为代表处理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并且在工作中受伤后向雇主索赔。关于您的管理和工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雇主要对员工的工作安全负责,因此雇主应当赔偿因您的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和其他相关损失。 至于油锯工的计件工资制度,这通常被认为是雇佣关系的一部分,雇主有权根据其个人的表现支付相应的薪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油锯工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那么他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责任。 总的来说,为了确保所有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了解您在此事件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请您考虑与雇主进行沟通,讨论如何解决目前的问题并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