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离婚的,孩子在男方那,我在外打工,在14年到15年之间,我妹子撒慌说我家孩子有病住院在我这连续拿走18000多元钱,后来还我三次还了5600元,之后写的欠条,欠11100元,现在已经两年没还我钱了,就说没有,我该怎么办?有12800元是在银行卡打的,又凭证,有欠条你帮我看看能生效吗?我想起诉行不行?有一个是第一次写的欠条,那个大的是去年夏天写的,今年她们出去打工了,没有写欠条,她们说给但是两年没给过我一分钱,我想起诉她,有这些东西行吗?我家孩子根本就没有病,她慌说有病住院了
15天前首先,您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认为您孩子的病情属实,并且确实有人冒充您女儿去医院治疗,那么您可以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医生的诊断报告等证据。此外,您还可以提供您和孩子之间的联系记录,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 其次,关于您所提到的银行卡上的款项,如果这些款项确实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该笔款项。同时,您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关的付款凭证,以便于法院核实。 再次,您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对方未履行债务的事实,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您也可以请求法官对对方的行为进行处罚,例如罚款或者拘留等。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