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套房子卖给了别人,距现在有二十年,现在要拆迁,房本还是我的名字,没过户,想要回,行吗?
2025-03-27 08:4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房屋拆迁事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您的名字,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才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您提出的情况下,如果原购房人已经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并且该交易未经法定程序(如买卖合同和产权转移登记)完成,则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权益应归属于原购房人。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未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人不得主张权利。 如果您想获取拆迁补偿,请及时与原购房人协商并签订相关的协议,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妥善解决。此外,建议您保留好所有涉及房屋交易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