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二学生,因在学校受到同学霸凌,去年被诊断为轻度抑郁,在医生的建议下,我在检查单上附上了手写的医生建议,经过一年的自行调整,今年再去复查,医生开出:该生学习生活正常,建议试复学。并有医院盖章。但学院书记却强行让我写保证书保证不会轻生,若有轻生行为学校概不负责,(个人认为学院不代表学校的意思)若是不写则让我休学,家长及本人不同意,试问这里面涉及到哪些法律的知识?我有没有权利不写保证书?
2025-06-14 01:35在您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医疗保健合同关系。您与医生之间的医疗保健合同可能涉及医疗服务提供和患者接受服务的权利义务。 学校教育管理关系。您与学校的教育管理关系涉及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等事项。 保证书签署关系。如果存在强迫或威胁要强制您签署保证书的情况,则可能存在侵犯您基本人权的违法行为,如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等。 民事责任承担关系。如果学校未能履行其职责,导致学生自杀事件发生,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有权拒绝签署任何要求您承诺不会轻生的保证书,并且学校应该尊重您的决定。如果您确实感到自己面临生命危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强烈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心理咨询机构等,以获取必要的支持和保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确保自身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