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一小老板签定随车吊租赁合同,使用期限是18年6月6月起至8月9日止,工作地点在新疆皮山县至兵团224团高速公路施工地段,施工方是中铁建大桥局第七标段项目部,因为老板不挣钱而跑路了,前期老板带领工人到项目部要人工工资,项目部给30万把部分人工工资结清了,我和另外一台吊车司机也要工资,但项目部不给我们,说这一次只给农民工工资,下一次再解决吊车租赁费用,但是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了未有认何结果,我们又找到项目部但这次推反上次的承诺,不承认以前说过的话,要我们起诉老板,而老板因为赔钱了没钱付工资而跑路了,我们该怎么要我们的租赁费用?请律师帮我解释一下。下面是合同和欠条
2025-11-30 01:59您好!首先,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欠条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租赁费用; 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寻求帮助,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同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中。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