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财产分割问题。我与老公结婚8年了,现有一小孩1岁。现在因丈夫对我冷暴力要考虑离婚。我们之间存在一套住房,这套房子是4年前拆迁的,我公公婆婆是未拆迁时候的房屋所有人。后来因为是要按照户头来分房子,婆婆就用我跟老公的结婚证换了一套。但是因为这套房屋今年才交房的,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所以我想问问这房子属于我跟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能分割吗?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以及孳息(如利息)等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和您的丈夫共有的这套拆迁安置房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离婚时如何处理这套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购买或者婚后取得的收益,且符合“婚后取得”或“婚后增值”的条件,则可能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符合“婚后赠与”、“婚后继承”等情况,则也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但这些情况都需要具体的证据支持,并且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能确定归属。 此外,如果您对房产的具体分割有疑问,建议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或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对家庭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