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离婚的,对孩子有探视权吗?在不影响她的学习上面我可以接来和我一起同住吗?还有一个就是,我的户口所在地现在,在拆迁我可以得到拆迁享受吗?谢谢!
21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几个问题,我会尽力为您解答。 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均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您可以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或协议书的规定行使探视权,并确保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教育环境不受影响。 至于是否可以将孩子接来共同生活,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意愿、您对孩子的照顾能力等。如果您的孩子同意并愿意跟随您共同生活,那么这是完全可行的。但是,请务必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其在学校和社会活动中的参与度。 关于户口所在地的拆迁补偿问题,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或者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以获得准确的信息。通常情况下,如果您是被拆迁人,您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被拆迁户,您则需根据拆迁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请记得,任何涉及法律的问题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因为不适当的措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