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1日,到苏州吴中区售楼中心看样板房,当时看了比较满意,售楼小姐说要交2万订金,然后当时身上只有现金3000元,约定第二天早上交17000,然后晚上去签购房合同。但是在晚上我们决定不想买了,请问这个两万元定金可以退吗?(另外我们交的钱,售楼处并未给予任何发票及收据)
2024-07-18 01:00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要求售楼公司退还定金,并且双方对定金的退款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退款请求。然而,在本案例中,您和您的家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剩余款项,因此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退款条件。 此外,根据您的描述,售楼处未提供任何相关票据或收据,这可能意味着售楼公司在收取定金后并未履行相应的退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行为无效,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