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幼儿园的一名合同老师,应聘的时候领导说工资是一千五,到发工资的时候却是发一千三,而且工资不是每月都发的而是一学期结束后才发的,还压了一个月零一千块钱,请问我们该怎么维护一身的权益
2024-07-18 00:1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幼儿园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按照招聘时承诺的薪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他们介入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此外,如果您认为幼儿园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拖欠工资等行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最后,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并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