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提出人员编制体系改革,衡阳店为完成改革已少了两个主管,工作分配后,要求我和另一同事增加上晚班数量,现本人正在孕期,不愿意增加晚班数量,愿意增加其它工作内容,但协商不一致。这样算变相赶人,让人自动离职吗?能拿到补偿离职吗?
2025-08-10 22:53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裁员或强迫员工自动离职。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拒绝加班,并且如果您的健康状况不允许您在晚上工作,那么这可能构成对您的就业权的侵犯。 其次,如果您决定接受加班,您应该与雇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用等细节。此外,您还有权要求获得适当的休息和补休时间,以及支付合理的加班工资。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侵犯了劳动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注意,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使用。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